Lyric歌词,Case箱子盒子,Lyricase,歌词箱。这是一个只聊歌词的专栏,深入探究歌词的真意与深意。为何专门强调歌词,因为大部分人好像并不管歌词在说什么,只是听旋律,错失好歌之下歌词的美妙之处。我用的音乐软件里,网易云音乐应该是社区氛围最活跃的,它比较早引入了评论区功能。然而如今看来,很多外语歌下面,90%的评论都和歌词无关,剩下10%大部分也是简略看了下副歌和歌名就开始往里代入自己的故事。而当歌词出现错误时,在意错误的人好像连1%都不到了。结果就是错误的歌词以讹传讹,美妙的歌词被曲解浪费。
所以我想专门来聊歌词。聊歌词,我是认真的。
放进Lyricase的第二首歌,来自SABAI/Hoang/Claire Ridgely的【Million Days】
(相关资料图)
歌名很好理解,一百万天。对了,这首歌是一首情歌。
这个一百万天的概念对我有非常强的吸引力,因为这真的是一个很漫长的时间段,什么样的感情才能维系一百万天?现实点,别说一百万天,就人生一世三万天,能够互相陪伴走完一生那都是莫大的幸运。即使是仅仅十年的感情,也已经足以刻骨铭心。一两年,三五年就分开的感情也是屡见不鲜。当一段感情不得不面临结束时,可以有很多原因,现实的阻挠,环境的变化,距离的遥远,人也可以有很多借口来掩饰自己变化的内心。到底需要怎样的信念感?到底需要怎么做?才能突破时间的桎梏?直到一百万天后,让爱仍然留存在这世间呢?
一百万天,它是一个确切的数字,可是对于我们渺小而人生短暂的人类来说,它还是一个太过抽象的概念。用一百万除以365,等于大概两千七百多年,我不知道2023年谁的爱情能在4723年之后仍然存在。我们只能往前推,一百万天以前的那个世纪,中国还是东周西周交替时期,公元前800-公元前700年的那个世纪一定有无数的爱情故事,然而留到现在仍被大多数人所熟知的,大概只有周幽王的故事了。烽火戏诸侯,那是周幽王的爱情。为了博得冷若冰霜的褒姒一笑,周幽王听了虢石父的建议,点燃烽火。褒姒看到诸侯惊慌失措赶来时,终于笑了。烽火本是西周防备犬戎的军事报警信号,从镐京到边镇要塞,沿途都遍设烽火台。结果成了周幽王日常逗乐褒姒的工具。仅从爱情来看,周幽王成功了,褒姒接受了他,生了儿子后他废了原来的申后,立褒姒为王后,废了原来的太子(申后的儿子姬宜臼),立褒姒的儿子姬伯服为太子。姬宜臼怕死,逃回母亲的申国,后来联合缯国和犬戎反叛。周幽王,褒姒和太子全被杀了。周幽王为了一己私情付出了西周王朝的代价,姬宜臼改朝换代,成为东周第一任君主周平王。
一百万天过去了,这段爱情故事的各种细节,从缘由,开始,经过,高潮,覆灭。全部被细细纪录了下来。每个细节是否真实早已无从考据,但是这件事肯定发生过。一切的开始都是周幽王对褒姒无所顾忌的爱,从一方面看,他疯狂,荒诞,毫无理性,是个昏君。另一方面,他有着极强的信念感,只要能让喜欢的人笑,王朝覆灭的隐患都抛在脑后,即使这份浪漫只有褒姒一个人体会,即使所有人都唾弃他荒淫无度。
再回到现实,很少有人对爱情有信念感了。不论“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所谓“门当户对”,还是“宁愿坐在宝马上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婚姻越来越物质,越来越理性,甚至越来越商业,同时越来越正确,像个工业化产业,渐渐趋于稳定。让人扼腕叹息。难道信念感强到周幽王那么疯狂的地步,才能延续一百万天吗?这个敢以一百万天为名字的情歌,让人更加好奇,将会如何表达,通贯一百万天的爱情。
前两句歌词:
I don't do this often
you caught me off guard
先不调整语序直译:
我不这样做经常,你抓住我没有防备。
从歌词中出现的人物看,只有你和我,这是一首纯爱的歌,没有三角恋,没有那个从中作梗的他或她。Vocal是女声,所以我们假定主角为一个女生,这首歌是“我”对“你”的一个深情独白。基本角色确定,接下来看故事。“我”首先说,我不常这样(this)做。这样?是哪样?接着看。我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被你抓住了。其实就是表述“我”因为“你”而措手不及。而且我平时不会这么不冷静,我不经常被人搞得措手不及。这也就说明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对方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我”的心。开头的一句话简练地表达出二人的羁绊,更重要的一点是暗含了“你”对“我”来说是极其独特的,I don't do this often,面对整个世界其他任何人任何事我都不会这么轻易地被拨动心弦。
前两句翻译为:
平日我不常心潮汹涌
唯有你让我猝不及防
到底是什么猝不及防?继续看第三、四句:
All of my friends said you moved out west
You tell me stories underneath sunsets
不调整语序直接翻译一下:所有的我的朋友都说你搬家去了西边,你告诉我故事夕阳下。
先看表面,就是说男生搬家去了西部,去了之后,给女生讲夕阳下的故事。这里的西应该就是美国的西部,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等等,都是阳光,海滩,棕榈树的代名词。为何二人情感如此深,还要分开呢?那肯定是现实中有不得不异地的原因,所幸二人并没有因为距离而中断联络,他还在给她讲自己在西部的生活和新的故事。
再看细节,第四句是你给我讲西部阳光下的故事,这容易理解。但是第三句的主语却,竟然,怎么会是“All of my friends”告诉我呢?你搬家了,离开了,去西部了,却不是你告诉我自己要离开。仔细想想,这一句歌词真的是非常非常浪漫!在歌词前两句知道你让我措手不及,第二句歌词知道我措手不及具体原因是你搬家了。我肯定无法接受!我无法接受你选择离开我的现实,不管你说多少次,我都不愿接受你离开。可是当所有的朋友都在告诉我,你离开了,我才不得不慢慢认清楚了现实的残酷。这句词表现出“我”极度深情的情感形象。
此外,再聊一点,什么样的伴侣,分开后会被所有朋友都知道?如果你跟某个人谈了两三个月,半年,因为异地分开了,估计没几个朋友知道她/他离开这事情,就算知道也是你自己告诉朋友。可是歌词里说,所有朋友都知道你离开了,跟我提你离开这事,说明他们都认识你,你我之间的感情肯定不只是几个月,一两年那么简单,肯定是有很长时间的积淀,很可能是从小一起陪伴着长大,才会让我所有朋友,我的家人都对你的去向也十分关心,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圈子。这两句歌词明面写出你我之间距离的遥远,又暗含了你我相处的长久,感情之深重。虽然“我”并没表达什么“I feel,I think”之类的情绪,却以遥远距离和深厚感情的反差对比,在字里行间渲染出一种极度悲伤的氛围。这两句押e韵,west,sunset.
这句翻译为:
你已经搬家去西部生活了,朋友们都这样说着
你告诉我这大陆遥远西边,那些夕阳下的温热
现实如此悲伤,那一百万天又如何实现呢?岂不是离歌名南辕北辙了。继续看五、六句:
Could it be more than just one night?
Kiss in the cab ride,head turning left right
老规矩,先直译:
能不能,多于仅仅一个夜晚?
亲吻在出租车后座,头左右转动
这一句,终于出现了和一百万天有关系的词:one night。都是时间段,可是一个夜晚,差距也太大了。
表面看,这应该是他去了西部后,回来过一次,可是没呆多久,当晚两人在出租车上忘情地接吻了。
第五句是一个疑问句,it指代的是你我相处的时间,Could it be是一种非常委婉的请求,能不能让你我相处时间多于一个晚上?其实这并不是真的在问能不能,而是在说,我好希望我们能多相处一会。可是现实告诉我:不能,我只好委屈巴巴地这么弱弱地问一句。别说一百万天了。就算再多一天也行啊。
看,什么是浪漫!什么叫感染力强!那种委屈的感觉,无奈无助的感觉,让听歌的人听到这句,也不禁为她感到悲伤,一个夜晚啊…怎么会如此短暂呢?唉。
说到短暂,那就想起来歌名了:一百万天,对于只能活三万天的人类来说,一百万天和永恒也差不多了。那些一年赚几个小目标的人,和一年赚几百亿的人,对月薪几千的普通人来说不都是无限的遥不可及的财富吗?时间上的短暂与永恒,这是歌词先抑后扬,而且抑的程度到了“连多一个夜晚都眼巴巴地望而不得”的地步。另外这两句换成押 i 韵,night,ride,right。head turning left right是修饰动词kiss的状语从句,表现亲吻动作的细节,突出二人久别重逢,今宵一刻值千金的深情忘我,还有回忆的深刻,连每个动作都记得。
这两句翻译为:
出租车后座的温婉,可否不止区区一晚
左右拥吻发丝交缠,而你我什么都不管
这两句直接讲到了两人身体的接触,非常露骨地,或者说毫无保留地展现两人对彼此的深情。还有我对那次相聚短暂的不甘心,委屈。而这些都是回忆,回忆还在继续,继续聊七、八句:
Get a ticket for two,to wherever you choose
Drinking some red out of the blue
直译就是:
买票给我们两个,去任何你选择的地方
喝点红色从蓝色里
这两句依然很浪漫,换韵,押一个近似于u的韵,two,choose,blue。首先说第五句,我们去买票,你选哪里都去,换个说法就是:我跟你去任何地方。表现出我对你完全的依赖和信任。只要有你在,我们去哪里都无所谓了。可是这是现实吗?你我明明连额外一天相处时间都没有。所以,我个人看法是:这两句其实是一种浪漫的幻想,一种直觉驱动的,本能的想象,只要在一起,便无问东西。这句词虽然不是现实中发生的,你我现实中并没有随便买张票去某某地方,可是表达了我的一种甘愿。回想前文你搬家去了西部,你没有带我走,因为你深爱着我,尊重我的选择,你不得不离开,可是我的家在这里。如今你回来见我一次,我意识到你对我的人生来说多么重要,我们的感情从此突破了距离,因为wherever you choose,任何你选的目的地,不管你去哪儿,我都愿意随你去。下文会发生什么我们后面在说。先谈这一句,这是一句极其深情浪漫的表白。浪漫的要死,深情到发指。
啊…太美了这歌词。缓一缓。
接下来看第六句,这里用了两个颜色:Red和Blue。
单看Red,红色往往是热烈的代名词,它可以表示情感的炽热,环境的热闹,欢乐,甚至血腥。Blue则相反,蓝色是一种安静,纯洁,岑寂,孤单,甚至忧郁。而这句歌词用Drink这个具象化的动词“喝”来引导,就有种双关的意味。也许是两人欢聚之时开了一杯红酒,红酒的瓶子是蓝色的。红色的酒从蓝色的瓶子里倒出来(red out of the blue)。而我们联系第七句来看,这种两人一起去任何地方的幻想,就是自由,快乐的向往,是热烈的红。可是现实中距离的遥远,两人只能各自孤单思念彼此的现状,就是忧郁的蓝。在忧郁的现实中,畅想一些快乐的幻梦,那就是苦中作乐,也是red out of the blue。虚实结合,让这句词多了一层深邃。To句和Drinking句引导的状语从句,都是修饰Get句的幻想,所以七八句也许全是幻想,但是又不只是幻想那么简单,因为七八句表明了我的心意,这份爱若想达到永恒之境,第一个困难就是空间——距离遥远,而我的选择是跟你通行,我甘愿陪你浪迹天涯。
这两句翻译为:
让我们买票就步入旅途,随你决定去处
同饮杯中红酒味如甘露,罔顾相思之苦
这次重逢的故事还没有结束,还有别的回忆,我们继续侃。接下来这句,我认为是整首歌,浪漫地最微妙,深情地最细腻的一句,第九、十句:
You say my name with your accent
Makes me remember,How much I missed ya
你说我的名字带着你的口音,让我记起我有多想念你
Accent是什么?口音,土话,方言,腔调。当你长大,出来工作,对身边的人都说着普通话的时候,偶尔听到家乡的方言是什么感觉?有没有一种久违的激动,随后儿时回忆就涌上心头。Accent不是你对领导说的,不是对同事说的,也不是对陌生人说的,它是对最熟悉的人,人生最早认识的那些亲密的人说的。它是你难以摆脱的本质,是你的根,是与你最初的灵魂融为一体的东西,是你在脑海中自言自语时用的语言,也是你惊慌失措时脱口而出的音节。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催。这两句诗大家应该都听过,贺知章从小就离开家,老了回来,两鬓斑白,熟悉的乡音却未曾更改。对乡音的熟悉,它是人最单纯的东西之一了。
我听过很多很多歌,很少有歌会用到这个词,毕竟方言大多数时候是羞耻的,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是逗笑别人的怪异音节,是不如标准普通话那么优美明晰的语言。可是它就在回忆身处。当我在这首歌听到这个词时,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共鸣,因为词作者肯定也有同样对方言这个词的深厚情感。全世界,大家都有自己的方言,它让我们与家乡永远绑定在一起,让我们不管走得多远,都知道有家可以回。正是因为有这么一个可以说“我回来了”的地方,才让我们不管走得多远都不会迷路。成年后在茫茫世界中再次找到有人用你熟悉的方言与你交流时,何其幸运,何其珍贵。
回到歌词,“你用方言说着我的名字”,第一次听这首歌,听到这句话,我就泪目了。名字是陪伴我们一生的代号,它和方言一样,也是从出生开始埋藏在记忆中的。只是与方言不同的是,方言是我们成长后,在更广阔的世界里,刻意去回避的,而名字虽然每天都在用,可是用的太多,我们就习以为常了,它不再有什么魔力,它成了一个无谓的代号。举个例子吧,张伟,这应该是是全中国叫的人最多的名字,可是任何一个张伟,长大之后,他平时都不会去想“伟”这个字是父母对自己“变得伟大”的一种美好希冀,或者苏飞这个名字,他长大后也不会去想自己名字里飞翔的意义。想想你的名字,是不是很久没与思考过,“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这种问题了?因为我们都磨去棱角,变成鱼群中的一条小小的鱼,在无垠海潮中和大多数人一样按部就班,一样顺流而下。所以,当我深爱的【你】,用【方言】,说出我的【名字】,我的名字突然就有了魔力,你呼唤的是我的名字,是我们共同的过去,是一个最单纯,最深邃的自我,而我就是用这个真正的自我深深地爱着你。
所以就有了下一句,听到你的声音后,我记起来我曾多么思念你。Make的主语就是上一整句你用方言说我名字这件事。问题在于,后面miss竟然是过去式,曾经思念。难道现在不思念了吗?当然不是的,一开始,我睡觉时会想你,开车时会想你,工作时会想你,空闲时会想你,逛街会想你,做梦梦到你。可是当你离开那么久,我的生命中的你,气味,声音,轮廓,笔迹,容貌,消息全都一点点散去,从最初深入骨髓的思念,如今已经被迫习惯了没有你的现实,毕竟如果不这样做,我就无法在自己的人生继续向前了。我不是不想思念你了,我可能只是在某个忙碌之后的中午,发现自己竟然整整一个上午都没有想念你。或者某个深夜,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一整个月没有梦到过你。这种变化让我感到发自内心地开心笑出声,同时又愧疚地想要流出莫名不再存在的泪。所以,当我的名字从你口中说出,我才再次记起当年的强烈思念。
这两句翻译为:
我的名字在你口中,熟悉的方言
再次想起蚀魂灼心,最初的思念
这两句真的是非常非常究极无敌浪漫深情,浪漫到我都不知道要加多少个程度副词才能传达出这种浪漫的程度!这首歌从第二句开始就非常的浪漫且深情,而且一层一层叠加。听起来整个过程流畅自然,感染极强。接下来,讲十一、十二句:
Hope you're planning to stay for a million days
You'll be my summer in December
希望你计划留在这里一百万天
你将会是我的夏天在十二月
主歌的最后一句,时间点依然处于短暂重逢时,因为stay这个字,我希望你可以多留亿会,这语境明显是因为你不能久留了,我才会希望你多留一会。不多,就一百万天。希望你可以永远陪着我。第十一句很直白地说出了我对你的依赖,加上前面十句,虽然已经积蓄了很多情感,可是第十二句却还是用了一个含蓄比喻为结:(你在这里留一百万天,)这样,你就可以成为我冬日里的盛夏了。在我们人类存在的短暂几百万年里,季节一直是在循环的,春夏秋冬各有时节,对人类这种生物来说,循环可以看作永恒。我希望你成为我的盛夏,这样,再过一百万天,两百万天,只要盛夏回来,你就依然在,你永远在。在十二月的寒冬时节,你是点燃我的盛夏,你是忧郁之蓝包围着的仅存的热烈之红,summer in December,red out of the blue,你温暖着我和我存在过的这片土地,我们的爱情于是得以永恒延续。
这一句依然是幻想,不过已经超过幻想,hope不是wish。当我们说I wish什么什么的时候,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当你错过列车时,你才会说I wish我早点来。当你考试已经挂科时,你才会说I wish我当时好好学习。而hope呢,hope是希望,是可以达成的现实,虽然在hope,其实我已经坚信,你会留在我身边一百万天,你会成为十二月里的盛夏。为什么我有了这样的底气?故事还未结束,我们先翻译这两句:
愿你早已有意暂留此地百万昼夜共度韶华
如此你将会是寒冷十二月里温暖我的盛夏
主歌以我一个小小的希望为结,然后接下来是副歌之前的过渡。第十三到十五句:
Hey boy,trust my intuitions always
I'm not superstitious,I got lucky
Stole your heart and it was mine for the taking
直译一下:
嘿男孩相信我的直觉一直,我不是迷信,我是幸运,偷走你的心而且它本就是由我去拿的
第十四句有一个很有趣的单词:superstitious,迷信的。去掉super的话,英语中并没有stitious这个词,因为整个词都是源于拉丁语:superstes,幸存者。幸存者们相信是一种力量让他们从过去不好的经历中幸存。所以引申出迷信的含义。
我们先从上往下看,歌词里说:请相信我的直觉。接着我又强调了一下:我不是迷信,我就是幸运。为何我能够这么肯定断言呢?我幸运之处在于哪里?下一句揭示了内容:偷走了你的心,而且你的心本来就在等我取走。第十五句,前半句用了偷这个词:毕竟别人的心是别人的东西,不是我的。小偷,这里还有点投机,侥幸的味道。然而and后面却用了非常霸道的一句话并列:it was mine for the taking。本来就是我的,for the taking,非常强势,由我带走。后半句摇身一变,仿佛是一个强盗,把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非常肯定地说要拿走。非常的坚定,非常勇敢,毫不迷茫,与前文Could it be的试探和委屈,red out of blue的苦中作乐,hope的希望,语气完全不同。没错,我就是如此幸运!这就是信念感,超脱一切的信念感。也是歌名敢叫Million Days的原因。如果一段爱情里,彼此都有这样的信念感,毫无怀疑地相信着对方的心早就被自己偷走,并且早就等待着自己取回,那么其他一切阻挠,都无法成为障碍。距离,空间,时间,生死都变得无关紧要。翻译为:
Hey,boy 永远相信我的直觉,我不是盲目的迷信,而是幸运
我偷走了你的心,而且偷走之前你的心就一直属于我,等我取回。
此外第二段主歌与第一段主歌不同
I'm bad at pretending,you know I'll be true
我不善伪装,你知道我总是真诚
Sunday mornings and midnight lights turn into songs that you watch me write
周日的早晨与午夜的灯火,都化作一首首你目睹我写下的歌
Stole your sweater on that night
You took a picture,Keep by my bedside
那晚偷走了你的毛衣被你拍成照片,我将它珍藏在床边
So you're mine when you're gone
从此即使你短暂离开,你也仍然是我的
Baby, please don't be long,I got my ticket to the westside
分离可否不要那么久,我已拿到去西方的机票,与你相见
到第二段,已经是在说我要去与你见面的事情了。呼应了第一段那个关于Get a ticket for two,to wherever you choose的幻想。其实这首歌由于歌词太过完美,第一段已经毫无保留,极度深情,完整地表达了歌曲的主题,第二段主歌只是加深了一下具体的意象,用“我将去西方找你”交代了这段故事的美好结果。
副歌就是重复这句霸道的:
It was mine for the taking
It was mine for a million days,in a million ways
你的心本就是属于我的
你的心属于我,一百万天,以一百万种方式
Stole your heart and I got lucky
Stole your heart and it was mine,in a million ways,for a million days
偷走你的心是我的幸运
偷走你的心,它本就是我的,以一百万种方式属于我,一百万天后也属于我
这首电音里,Vocal终究还是乐器的一种,副歌部分其实是没有歌词的。毕竟不只是歌词在积蓄感情,背景的旋律也在积蓄,整首歌在副歌的爆发也不是由歌词直接表达,是一种音乐上的爆发,画面,言语都留给你去想象。很多电音都有这种处理,副歌没有什么继续深化表达的歌词或者根本没歌词,人声成为强烈电子乐的陪衬,你这时会发现,歌词与旋律早已融为一体。
公元前771年,骊山下,周幽王亡国被杀的那个夜晚,他会后悔吗?也许吧,也许他后悔不该废掉申后和太子,也许他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处理国家与私人感情的关系,但是他肯定不会后悔,褒姒笑起来时那连山的烽火。没错,这是一种疯狂,昏庸,盲目,狂妄,错误。爱情本就是疯狂的,它不应该是锱铢必较的交易,也不是冷静谈判后的结合。这首歌所表达的就是一种极致的深情,相信爱和被爱,表达地非常主观,热情,汹涌。如果你盲目地去认同这种爱情的疯狂,你很可能会受伤,会失望,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幸运,可是在这首三分半的歌曲里短暂地,心无旁骛地感受这种信念感,也是相当的触动人心了。
这是一首非常浪漫的歌,截至现在“浪漫”,“深情”这两个词应该都写了不少于10遍了。从一开始I don't do this often这句像是旁观者一样的冷静字眼,到最后It was mine for the taking极度霸道的一句,感情由弱变强,不紧不慢层层递进,厚积薄发,最终成功地表达出能够与一百万这个数字相称的,真爱的信念感。
我听了无数遍这首歌,早就想要聊一下。今天终于写完了。写了大概八个小时。在写的过程中,查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典故(我知道这个昏君例子并不太好,但是这种错误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真爱的特点,爱情不等于正确),看史书记载的原文,查各种英文词语的词源,去理解最本质的含义,如今这首歌对我也有了全新的意义,现在我要把这首歌的歌词好好地放进Lyricase了。如果你已经听过这首歌,不妨再听一次,也许会有新的感觉。如果你有歌词很棒的英文歌推荐,也可以评论区告诉我。
写完这首歌,Lyricase对我来说也有了不同的理解,因为我本以为我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去纠正歌词错误,讲清楚歌词本意而写Lyricase,就好像查资料然后校正一下,照猫画虎写下来,我以为写这个费力的地方就是查资料,确定自己所写的文字正确,顺便安利一波我沙里淘金般挑拣出来的好歌词。
如今发现,安利的目的没问题,但是写Lyricase其实真正费力的地方是共情,特别是Million Days这种情绪强烈到超越一切的歌,毫无保留地表达清楚我对这首歌的理解,并且将这种共情的过程剥茧抽丝罗里吧嗦的表达出来,实在让我筋疲力尽呕出灵魂。如果你喜欢这期Lyricase,可以去听一下这首歌。SABAI/Hoang/Claire Ridgely-Million Days
有个不插电版也很好听,就是在歌名后面加(Acoustic)那个版本,没有电子合成音,少了热烈,但是更加纯净一些。
下一期聊一首轻松一点的,但是表达的情感很独特的一首歌,Blue in My Eyes